為適應教育事業發展需要,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江蘇省宿遷市市直教育系統學校面向2026年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公開招聘公辦學校教師(正式事業編制)4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相關要求等詳見《崗位簡介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面向2026年普通高校應屆本科及以上師范類專業畢業生進行招聘。以下人員可按應屆畢業生報名:
1.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報名期間無工作單位的(報名前是否落實工作單位不作限制),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報名期間無工作單位的(報名前是否落實工作單位不作限制);
2.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之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
3.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
三、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年齡、學歷學位等條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非2026年應屆畢業生;
(2)普通高校委托培養、定向培養畢業生;
(3)曾被開除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4)受到過記大過、留黨(留校)察看的,或在受處分影響期內的;
(5)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員名單》、實施社會失信聯合懲戒的;
(6)考生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考生在本次公開招聘所有環節中存在的各種違紀違規(含不誠信)行為,按規定記入全國統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或長期記錄,并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國家人社部令第35號)予以懲戒。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遷市教育局組織,按照發布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考試、考察、體檢和聘用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宿遷市教育局網站和相關高校就業網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工作由宿遷市教育局組織,各招聘單位具體實施,通過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每名考生限報1個崗位。所有報名考生免收考試費用。
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時間地點:2025年11月21日8:00-11:30、13:00-16:30,地點在南京師范大學仙林賓館(南京市棲霞區文苑路1號,從南京師范大學四號門進入)第二多功能廳。
報名考生應認真對照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崗位簡介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及其他要求等,于規定時間內攜帶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有效證件和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報名和資格審查,并現場簽訂未就業承諾書。有效證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江蘇省宿遷市市直教育系統學校面向2026年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一式兩份);
2.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于同一張紙);
3.本人2寸照片3張;
4.2026年普通高校師范類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1)所在學校出具的信息完整蓋章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和《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2)師范類專業畢業生證明(所在學校院系出具的師范類專業畢業生證明或《成績表》等);
(3)教師資格證或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與招聘崗位學段學科一致);
5.非2026年應屆畢業生但按照“2026年普通高校師范類應屆畢業生”身份應聘的人員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1)學歷、學位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與招聘崗位學段學科一致);
(2)2024、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如畢業后從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曾經有工作單位但在報名前已經解除勞動關系的人員,須提供個人近半年社會保險繳費記錄和最后一個工作單位的離職證明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3)基層服務項目人員須提供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材料。
(4)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須提供退役證書。
6.留學回國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目前未認證的,須提供境外高校所修專業證明和全部課程成績單,外文材料需翻譯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對照版本均須提交)。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復印件。
(三)考試
考試由宿遷市教育局組織,考試時間、考試地點在資格審查當日通知到考生,初定2025年11月22日上午筆試,11月23日面試。各環節考試成績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計算、合成、公布。
筆試設開考比例1:3。資格審查結束后,01、02、07崗位通過資格審查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實際通過資格審查人數進入筆試,通過資格審查人數少于招聘人數的崗位,則相應核減直至取消招聘計劃。03—06、08—39崗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則相應核減直至取消招聘計劃。已報考被取消崗位的考生,可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補報名時間:2025年11月21日17:00-19:00。
筆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和崗位專業知識等。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報考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末位成績并列的考生一同進入)確定參加面試人選,考生成績不低于考試總分50%的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面試采取演課形式,時間為15分鐘,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為合格,成績當場告知考生。對于形不成競爭(指參加面試的人數等于或少于報考崗位招聘計劃數)的崗位,面試成績須達到65分為合格。
考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計算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確定,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確定),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考察人選名單在宿遷市教育局網站公布。
(四)考察
考察在考試結束后組織實施,通過個別訪談、查閱檔案等方式進行。考察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考察合格人員作為進入體檢人選,簽訂三方協議。
(五)體檢和聘用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組織實施。體檢合格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材料的考生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宿遷市教育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各招聘單位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實的,由招聘單位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決定不予錄用。體檢、聘用時間另行通知。
此次招聘工作,資格審查貫穿全過程。在考察環節考生放棄或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依次遞補。體檢、聘用等環節出現的崗位空缺,均不再進行人員遞補。
(六)聘后管理。擬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服務期不少于3年。服務期內,聘用人員不得調動、借用、不接轉人事檔案,未滿服務期的離職人員須承擔違約責任,記入個人誠信檔案。聘用人員試用期按國家規定執行。試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紀律和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機關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六、其他
1.專業按《江蘇省202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設置。
2.擬聘用人員是2026年應屆畢業生的,須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要求的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材料,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還須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其他人員均須在報名開始之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和其他材料,否則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3.本公告由宿遷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27-84389653(宿遷市教育局教師工作處),各招聘單位聯系方式見《崗位簡介表》。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監督電話:0527-84389595(宿遷市紀委監委派駐第四紀檢監察組)
宿遷市教育局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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