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和《關于市屬和市級機關所屬事業單位選聘高層次緊缺人才工作的實施意見》(溫人社發〔2022〕72號)等規定,溫州科技職業學院擬面向社會公開選聘3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單位
溫州科技職業學院為溫州市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系專科層次公辦普通高等職業學校,由溫州市人民政府舉辦,同時掛溫州市農科院牌子。學校是國家雙高計劃建設單位,全國鄉村振興人才培養優質校,溫州市人民政府與浙江省農業農村廳共建單位,全國高職院校服務貢獻50強單位,高職院校學生發展指數100所優秀院校,首批教育部全國黨建工作樣板黨支部培育單位,首批全國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示范基地,浙江省黨建示范校,全國高職院校創新創業教育先進單位,全國高職院校科研工作先進單位,第一批省級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省級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示范基地,浙江省高校省級產教融合示范基地,浙江省科技特派員工作先進單位,浙江省園林式單位,首批溫州市文明校園。
二、選聘崗位、條件及待遇
(一)選聘崗位
本次選聘需求為3個崗位共3個計劃數,崗位名稱、招聘人數及具體要求見招聘崗位需求表(附表1)。
(二)選聘對象
選聘對象范圍不限,符合崗位報名條件者均可應聘。
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時限要求為2025年10月底前。
(三)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政治素養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愛國敬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3.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6.能在崗位用人時限內及時入職;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對專業條件的要求,引進崗位的專業參考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進行審查認定。上述目錄中未列入的專業或各高校新設專業,與崗位要求的專業相近似的,由應聘人員提供相應的學習課程等證明資料,予以綜合認定。
(四)崗位待遇
聘用人員納入事業單位報備員額內管理,實行聘用制管理。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聘用崗位由選聘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可聘數及選聘人員具體情況,根據本單位聘任辦法進行聘任。
三、選聘程序與辦法
(一)發布公告
公告在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wzhrss.gov.cn)、溫州科技職業學院網站(//www.wzvcst.edu.cn/rczp/rcxq.htm)發布。
(二)報考程序
報名方式:本次考試采用線上招聘系統報名。
報名時間:11月4日9:0011月13日17:00.
應聘人員登錄學校人才招聘網站(見附件3.此報名系統為本次招聘唯一報名平臺)并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崗位進行報名,必須上傳的材料包括身份證、二寸免冠電子照片、各層次學歷學位證書,國內高校畢業生還需提供學信網各層次學歷認證,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含大學本科和研究生);其他根據崗位條件及報名表內容提供相應的佐證材料。凡材料不全或無效者,資格初審不予通過。每位應聘人員限報1個崗位。
(三)資格初審及反饋
學校對應聘人員提交的資料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及時登錄報考系統查詢審核結果,學校不再另行通知。
崗位通過資格初審人員應不少于計劃選聘人數的3倍,否則直接取消選聘計劃。取消選聘計劃的,將告知報考人員。
(四)初試
采用面試的形式,主要從應聘者專業契合度、崗位匹配度、綜合素養等方面進行綜合測評。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計劃數3:1確定入圍復試人選。合格分為70分,成績低于70分者,不進入復試環節。初試成績不帶入下一環節。
(五)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和復試有關安排另行在學校網站人才招聘欄目進行通知。
進入復試的應聘者,須攜帶溫州科技職業學院(溫州市農業科學研究院)應聘人員報名表(附表2)、報考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應聘者須提供各層次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等。留學回國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駐外使領館出具的境外留學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應聘人員所提供的證件不全或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資格復審不通過的,不進入復試環節。
(六)復試
采用專業技能測試的形式,主要考核應聘者的專業技能素養、業務水平等方面綜合能力。成績采用百分制,根據復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考核人數與崗位計劃數1:1確定入圍體檢人選。合格分為70分,成績低于70分者,不能列為體檢對象。
(七)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擬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在溫州科技職業學院網站公布。體檢對象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自行承擔。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考察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的辦法進行。學校成立考察組,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綜合考察。綜合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應聘人員本人原因或現任職單位不予配合,導致在考察期內無法進行有效考察的,按不宜聘用認定。
如有在復試、體檢、考察階段自動放棄或不合格的崗位,可根據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成績低于70分者均不能遞補。
(八)公示和聘用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的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聘用人員與聘用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紀律、監督與咨詢
(一)本次公開選聘有關信息將在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溫州科技職業學院網站公布,供應聘人員查詢和社會監督。其中,選聘相關通知和信息(初試、資格復審、復試、體檢考察等)僅在溫州科技職業學院(人才招聘)人才需求欄)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三)學校紀檢部門全程參與本次選聘工作并履行監督職責。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督機構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紀檢監察室聯系電話:0577-88417726(溫州科技職業學院紀檢監察室)。
(四)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直接向溫州科技職業學院人事處咨詢。
咨詢電話:0577-88423592(人事處李老師)。
聯系地址:溫州市甌海區六虹橋路1000號。
附件:
溫州科技職業學院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