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瀾滄教育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提升教育辦學水平,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相關政策規定,2026年度瀾滄縣教體行業計劃招聘急需緊缺人才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采取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綜合評定、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一)瀾滄縣第一中學:高中教師崗3名。
(二)瀾滄縣民族中學:高中教師崗2名。
(三)瀾滄縣第二中學:高中教師崗2名。
詳見《2026年度瀾滄縣教體行業急需緊缺人才第一批招聘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
采取校園招聘方式進行。
四、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2026年度瀾滄縣教體行業急需緊缺人才第一批招聘崗位表》(附件1)對應崗位相關條件及要求的應聘人員。(招聘高校按附件2及符合條件畢業院校范圍確定)。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無國(境)外永久居留權;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人際溝通和專業能力,擁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及具有相應資格證書或滿足相關資格條件;
5.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25年11月1日(發布當月1日),年齡條件為18周歲及以上(2007年11月1日及以前出生)、38周歲及以下(1987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承諾服務期不少于6年(含試用期);
7.畢業年限為2024年、2025年、2026年;
8.從2017年起由國家統一下達招生計劃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與全日制研究生的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次招聘考試專業目錄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5年)》(附件3)和《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附件4)執行,多個學歷學位證書間的信息不能交叉使用,只允許以其中一份學歷、學位相對應的相關信息作為報名及資格復審、考察的依據;
10.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戶籍要求:不限。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報名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吸毒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均不得參加應聘;
2.2025年11月1日前,被普洱市組織人社部門錄用(聘用)的編內人員,無論是否辦理辭職手續,不含因提升學歷層次就學辦理辭職手續的人員。
3.2025年11月1日前,通過普洱市各級事業單位人才招聘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
4.2021年至2025年在普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浪費考錄資源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員,歷年普洱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因嚴重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員;
5.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的非2026年畢業生(含取得本科、碩士研究生學歷在讀的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6.現役軍人;
7.聘用后即與招聘單位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員;
8.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26年度瀾滄縣教體行業急需緊缺人才第一批招聘公告在瀾滄縣人民政府網(//www.lancang.gov.cn/)發布,第一批招聘工作結束后若有崗位剩余則發布第二批招聘公告,時間待定。
(二)組織報名
報名采取網絡報名與現場報名結合方式,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選擇一種方式報名,且一人限報一個崗位,多方式、多崗位報名或不符合招聘需求的視為無效報名。
應聘人員須自行下載填寫《瀾滄縣教體行業急需緊缺人才招聘報名表》(附件5)、《普洱市事業單位招聘誠信守法承諾書》(附件6),符合其他畢業院校及專業要求的,由招聘領導小組以應聘人員提供《證明(模板)》(附件7)進行界定。
按要求提交相關報名材料:
2024年、2025年畢業生:《瀾滄縣教體行業急需緊缺人才招聘報名表》(附件5)、《普洱市事業單位招聘誠信守法承諾書》(附件6)、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個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崗位所需教師資格證、《證明》(附件7)。
2026年畢業生:《瀾滄縣教體行業急需緊缺人才招聘報名表》(附件5)、《普洱市事業單位招聘誠信守法承諾書》(附件6)、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個人有效身份證、崗位所需教師資格證或有效期內的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考試全部科目筆試合格成績單(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證明》(附件7)、就讀高校出具學歷、學位及學歷性質證明。
1.網絡報名:報名時間為2025年11月14日8:00至2025年11月20日18:00。
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名或報名資料不符合要求視為無效報名(以郵件發送成功時間為準),應聘人員可及時向招聘單位了解個人報名審核情況。應聘考生需將報名提供材料制作成PDF文件打包發送至報考單位指定郵箱,郵件標題固定格式為:“崗位代碼+畢業學校+專業+學歷+姓名”(如:82728001+XXXX大學+XX專業+碩士研究生+張三),報名材料中,個人簽名處一律用黑色簽字筆手寫簽字。
郵箱地址如下:
(1)瀾滄縣第一中學報名郵箱:1402084804@qq.com;
(2)瀾滄縣民族中學報名郵箱:2581613566@qq.com;
(3)瀾滄縣第二中學報名郵箱:1803700681@qq.com;
特別說明:網絡郵箱報名人員,報名結果由招聘單位電話通知,請報名人員認真核對預留手機號碼,保持手機暢通,如因本人未接聽電話、關機、手機號碼錯誤等原因導致本人未收到報名材料現場核驗及面談通知的,視為棄權處理。
2.現場報名:應聘人員按照指定時間、地點,攜帶報名所需材料原件、復印件各一份進行現場報名。超過規定時限或未按要求提供材料不接受報名。
時間:2025年11月22日(星期六)09:00-12:00。
地點:全國高校2026屆畢業生教育人才招聘會(長春國際會展中心3-4號館)。
(三)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根據招聘政策及設置崗位條件等,及時組織工作人員對報名成功應聘人員材料進行審查。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將以電話或短信等方式通知進入后續招聘環節。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現應聘人員有不符合崗位要求及弄虛作假情形的,取消應聘、聘用資格。
(四)開展面談
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接到通知后攜帶有效身份證及報名所需資料,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談,無法聯系或未按時按點參加,視為自動放棄。
1.面談時間、地點
2025年11月22日(星期六)09:00-12:00。地點:全國高校2026屆畢業生教育人才招聘會(長春國際會展中心3-4號館);網絡報名人員需到招聘會參加面談。
2.面談內容、方式
招聘單位與應聘人員逐一面對面交流,主要圍繞政治素質、學習成績、溝通能力、在校表現、社會實踐、求職意愿、語言表達等進一步考察應聘人員綜合素質、崗位適配等情況。
3.確定面試人選
面談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80分,面試人選須達到面談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進入面試人選按崗位參加面試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不少于3:1確定,出現確定面試人選放棄,招聘單位可及時在符合條件應聘人員中遞補;如達不到比例,原則上取消該崗位本場面試或相應遞減招聘人數;結合招聘實際,可適當放寬崗位參加面試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比例,但不得少于2:1。面談僅作為擇優確定面試人選的環節,不影響面試評判及成績。
(五)開展面試
進入面試人選,接到通知后攜帶有效身份證及報名所需資料,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無法聯系或未按時按點參加,視為自動放棄。
1.面試對象
通過面談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
2.面試方式
采用模擬課堂和專業知識問答的方式進行。
3.面試時間、地點
時間:2025年11月22日(具體時間以招聘單位電話或短信通知為準)
地點:全國高校2026屆畢業生教育人才招聘會(長春國際會展中心3-4號館);
4.面試設置
本次招聘面試由瀾滄縣教體局負責組織,在面試地點設面試考場2個(分別設中學文科綜合教師面試考場、中學理科綜合教師面試考場),候考室、考點辦公室各1個,每個考場設主考官席、考官席、考生席。
5.面試內容
采取模擬課堂教學+專業知識問答方式進行,模擬課堂題目由考生根據本人報考崗位學科對應現行高中教材自選自備,選取一課、一段、一章、一節、一項等作為模擬課堂教學題目。面試主要圍繞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過程、教學基本功、教學特色、專業素養、舉止儀表等方面進行評價。
6.面試成績計算及公布
面試總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面試成績為最終成績,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80分,面試成績未達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后續招聘環節。在達到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人員中,按照面試成績崗位排名和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招聘后續環節人選。面試成績在本考場所有面試結束后現場張貼公布。
7.面試注意事項,詳見附件8。
六、簽訂就業意向協議
招聘單位與經面試確定進入后續招聘環節應聘人員及時簽訂就業意向協議(含補充協議),并約定服務期限、違約事宜。
七、資格復審、考察和體檢
簽訂就業意向協議(含補充協議)應聘人員等額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考察和體檢等后續招聘環節,考察、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一)資格復審
應聘人員須向招聘單位提供全部報名材料原件進行審驗,并提交復印件各一份;同時,招聘單位將按程序進行入職信息查詢。
(二)考察
簽訂就業意向協議(含補充協議)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學籍檔案,由招聘單位進行考察,考察重點為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以及學習工作期間的表現,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與報名時填報情況不符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不予聘用。
(三)體檢
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規范的通知》(云人社[2023]1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須開展吸毒人員的排查檢查,吸毒人員一經確認,不予聘用。體檢由招聘單位統一組織,體檢醫院為瀾滄縣第一人民醫院;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申請,按規定進行一次復檢,體檢與復檢醫院不得重復,費用自理。
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八、公示和聘用、遞補事項
(一)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對擬聘人員進行入職信息核查,凡存在性侵、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猥褻、吸毒等違法犯罪記錄的,一律不予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瀾滄縣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二)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審批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內有反映且相關部門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三)因應聘人員放棄以及考察、體檢和公示環節不合格等出現崗位空缺的,由招聘單位決定是否按照面試成績合格線以上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
九、簽訂聘用合同
(一)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應聘人員必須在招聘單位考察結束后、報批聘用手續前將解除人事(勞動)關系材料原件提交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未按時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聘用通知下發后,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持有關材料報到,并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政策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為瀾滄縣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享受相關待遇。
(二)聘用人員符合《中共瀾滄拉祜族自治縣委組織部等關于印發〈瀾滄縣引進教育人才政策措施〉的通知》(瀾組發[2025]1號)規定中三類人才引進的,同時享受其他補助政策。
十一、其他事項
(一)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1.瀾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蘇老師0879-7221369
2.瀾滄縣教育體育局鐘老師0879-7233090
3.瀾滄縣第一中學彭老師0879-7221245
4.瀾滄縣民族中學張老師0879-7220586
5.瀾滄縣第二中學游老師0879-7511027
(二)查詢網站
瀾滄縣人民政府網(//www.lancang.gov.cn/)
(三)重要提示
1.應聘人員須及時關注“瀾滄縣人民政府網”發布的相關通知、公告,保持預留聯系電話暢通,因不及時查看或錯誤獲取信息及無法聯系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擔。
2.應聘人員對本人報名填寫信息負責。如果報名填寫信息與所持證明材料不一致,導致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其他后果自行承擔。應聘人員提供報名材料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一律取消應聘、聘用資格。
3.應聘人員在簽訂就業協議或三方協議前自愿放棄視為自動放棄,須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員簽名的情況記錄。
十二、組織紀律
(一)對違反考試紀律的相關人員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二)應聘人員須認真對待本次招聘事宜,簽訂就業協議后未參加后續招聘環節、聘用后未按規定到崗,服務期滿前因個人原因辭職等行為視為浪費考錄資源的行為,將記入普洱市事業單位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取消考試聘用資格,且在禁考期限內不得報考普洱市內事業單位,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十三、未盡事宜由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瀾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瀾滄縣教育體育局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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