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2025年第5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衛生健康系統醫療衛生控制數管理專業技術人員,具體事宜如下:
一、招聘計劃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衛生健康系統醫療衛生控制數管理專業技術人員35人。根據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部分崗位定向招聘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大學生退役士兵(兩類人員統稱項目人員,最低服務或服役滿2年);部分崗位定向招聘高校畢業生。
(一)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生到嘎查村任職人員;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人員、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人員、面向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選拔儲備高校畢業生計劃人員及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等基層公益性崗位人員;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內蒙古自治區團委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和共青團中央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中服務地在內蒙古地區人員。
(二)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國家統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指先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學生身份再去參軍入伍的人員。
(三)高校畢業生是指2026年應屆畢業生和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不將簽訂就業協議、繳納社保作為限制性條件)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其中:(1)國家統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擇業期內(含2024年度、2025年度)未落實工作單位,且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機構等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應聘高校畢業生崗位。(2)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并完成教育部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可應聘高校畢業生崗位。(3)參加我區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可應聘高校畢業生崗位。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
4.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5.年齡一般要求為18周歲以上,38周歲以下,即2007年11月6日(含)至1986年11月6日(不含)期間出生的;
6.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7.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8.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應聘定向招聘項目人員崗位的,要求應聘人員必須為2026年11月6日(不含)之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或在2026年11月6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學生士兵。
(三)部分招聘崗位具體要求戶籍限制的,應聘人員須符合應聘崗位相應戶籍(或生源)要求。
(四)2026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和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間畢業的國(境)外留學生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認證取得時間截止至2026年7月底。
2025年底畢業的博士研究生、海外留學研究生、部分高校碩士研究生以及延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截止時間為2025年12月31日。
其他條件(含《崗位表》中各項條件)的取得時間要求為報名開始之日(不含)之前。
對未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考試合格證的2026年應屆專業碩士研究生和準備參加2026年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結業考試的往屆生,采取先報名、后考證的方式,允許先報名參加考試,于2026年8月31日前通過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結業考試的,可以正常聘用;未通過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結業考試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6年7月底前畢業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2.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應聘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所列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按照報名、資格初審與交費、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與考察、公示與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本次報名采用網上報名,凡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按以下流程進行報名:(1)首先登錄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etkqq.gov.cn);(2)進入官網首頁后,點擊【通知公告】欄目,在公告列表中查找標題為《鄂托克前旗衛生健康系統公開招聘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公告》的通知;(3)打開招聘公告后,仔細閱讀報考條件、崗位要求等信息,點擊公告標題下方的【報名入口】鏈接,跳轉至報名系統,按照系統提示注冊賬號、選擇本場考試、填寫個人信息、上傳所需材料,確認信息無誤后提交,完成報名。
第一階段:高校畢業生崗位、項目人員崗位報名時間為2025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1日17:00,資格初審時間為2025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2日17:00,繳費時間為2025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2日24:00。
第一階段報名繳費結束后,無人報考的崗位變更崗位屬性,轉為普通崗位放入第二階段。調整后的崗位,報名結束后在唯一指定的官方網站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第二階段:其他崗位的報名時間為2025年11月14日9:00至11月15日17:00,資格初審時間為2025年11月14日9:00至11月16日17:00,繳費時間為2025年11月14日9:00至11月16日24:00。
第二階段報名繳費結束后,無人報考崗位的招聘名額將自動取消,其招聘人數調劑至護理崗(崗位1)。此調整無需重新報名,也不再另行開會研究。調整后的崗位,報名結束后在唯一指定的官方網站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2.每位應聘人員只能選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公告》和《崗位表》中的有關應聘要求和資格條件,對照個人情況認真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應聘。
3.報名時,應聘人員須先在報名網站上簽署《考生誠信承諾書》,然后按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4.應聘人員在填寫簡歷時,須完整填寫從專科(本科)畢業至今的所有經歷,不按要求填寫的,將不予審核通過。
學習經歷:要填寫上學(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讀高校、院系、專業、學位(含第二學位、二學位、輔修學位及專業)。
工作簡歷:截止報名開始之日的工作經歷,要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務單位、所從事工作。未就業期間的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并注明待業。公務員(參公人員)或已被事業單位列編聘用的要注明已過試用期或最低服務年限。
應聘高校畢業生崗位的2024年度、2025年度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須在工作簡歷里填寫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單位(機構)。
5.《崗位表》中所要求的專業類別或專業等,主要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學科專業目錄等設置。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應如實填寫本人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有第二學位、二學位、輔修學位專業的,同時要如實填寫相應學位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對現行專業目錄中未能完全涵蓋的一些高校自設專業、新興學科、國外教育學科等,應聘人員要如實填寫,以便資格審查人員結合課程表、成績單等情況,初步判斷是否符合崗位的專業要求。應聘人員需配合提供相關材料。
6.面向社會招收的住院醫師如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的,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經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其中,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原則上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或類別要求相一致。
7.應聘人員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提交信息后,應聘人員要打印《報名登記表》并再次核對每一項信息,發現錯誤的請及時修改(提示:應聘人員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后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初審通過后也將無法修改)。
8.應聘人員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9.報名期間,可在報名網站實時查詢應聘崗位報名情況,供應聘人員參考(提示:請應聘人員選擇好崗位后盡早報名,因報名后期過度集中報名造成網絡擁堵、影響報名的,后果自負)。
(二)資格初審與交費
1.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
2.《崗位表》中涉及的學歷、專業等崗位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負責資格審查的鄂托克前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或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3.應聘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隨時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初審通過人員,需要交納報考費120元(每科50元,報名費20元)。完成交費即確認報名成功。請在交費后自行下載并打印《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以備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交費的視為放棄應聘。
4.農村牧區脫貧(享受政策)和監測戶、城鄉低保家庭的應聘人員以及202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含專科、本科、研究生)免交報考費,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含專科、本科、研究生)減半收取報考費。以上應聘人員采取先交后退的方式,在面試結束后,從報名網站下載填寫《減免考務費申請表》,并持本人身份證和畢業證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標明報名序號和聯系電話)辦理退費。城鄉低保家庭的應聘人員需提供低保證明或低保證的原件及復印件。低保證明在2025年11月6日(不含)以后由旗縣(市、區)以上民政部門加蓋公章。低保證應有2025年1月1日以后有效的年檢信息,沒有年檢信息的,由當地旗縣(市、區)以上民政部門在原件上另行加蓋公章,要求落款時間在2025年1月1日以后。農村牧區脫貧(享受政策)和監測戶家庭的應聘人員需提供所在旗縣(市、區)鄉村振興局出具的脫貧(享受政策)和監測戶證明、脫貧(享受政策)和監測戶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由本人(或他人代辦)于面試考試后5日內到鄂托克前旗人社局后樓104辦公室辦理退費手續。筆試缺考或違紀的人員,不再退費。對弄虛作假情節嚴重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三)筆試
1.崗位1護理筆試開考比例為1:2,其他崗位不設開考比例。崗位1護理因交費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將相應減少招聘人數或取消開考,調整后的崗位,報名結束后在官方網站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2.應聘人員交費成功后,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時間在唯一指定的官方網站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另行通知。
3.筆試科目詳見《崗位表》,滿分為100分。
4.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選擇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的應聘人員須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選擇蒙古語言文字試卷(部分內容加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應聘人員須用蒙古語言文字作答。對同一科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不按規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5.筆試時間地點在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另行通知。
6.應聘人員憑本人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社會保障卡或護照,四者有其一即可)參加考試。
7.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
根據自治區統一要求,對于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0.5分。
請應聘人員認真填寫《報名登記表》,因個人錯填或漏填信息未加分的,不再進行加分;因個人錯填信息導致加分的,及時予以糾正并重新排序。
8.筆試閱卷工作結束后,旗衛健系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劃定筆試總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總成績和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官方網站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未達到筆試總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四)資格復審
1.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的確定。從筆試總成績達到筆試總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進入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3: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凡筆試總成績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筆試總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上人數不足3:1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資格復審人員范圍。
2.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在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另行通知。
3.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須自行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參加資格復審。
4.參加線下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供如下材料:
(1)《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張紙上);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應聘限制戶籍(或生源)崗位的,須提供戶口簿原件及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復印件或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戶口保留在區外的高校畢業生(含2026年應屆畢業生),還需提供本人原盟市戶籍注銷頁及復印件或原盟市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和加蓋檔案管理專用章的高考報名登記表復印件。
(4)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2026年應屆畢業生未頒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非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第二學位、二學位及輔修學位應聘人員須提供學位專業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打印)。
留學回國人員以留學取得學歷應聘的,除須提供《公告》和《崗位表》中規定的材料外,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5)應聘定向招聘項目人員崗位的人員,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或服務項目有關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大學生退役士兵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和復印件。
(6)應聘高校畢業生崗位的2024年度、2025年度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須提供畢業院校(系、院、部)或檔案保管部門開具的檔案存放證明,并明確存放時間。
(7)應聘人員屬于在編的機關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參加資格復審時,應提交已過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的證明材料。
(8)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應聘條件的,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以及未經資格復審部門同意且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并按照該崗位考生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五)面試
1.面試工作由鄂托克前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安排部署實施。
2.面試具體時間、地點、方式等內容,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門戶網站。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持《面試通知書》及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社會保障卡或護照,四者有其一即可),按指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
3.面試時,考生須用國家通用語言答題。
4.面試滿分100分。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對實際參加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招聘人數的,該崗位考生的面試成績須達到本人面試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考官組)參加面試考生的平均成績,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六)考試總成績計算
按照筆試總成績占比60%,面試成績占比4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
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在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
(七)體檢與考察
按照每個崗位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擬聘用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范圍的人員。同一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按照筆試總成績高低排序;筆試總成績也并列的,由旗衛健系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加試后再按照該崗位擬聘用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范圍的人員。
1.體檢
體檢由旗衛健系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醫院實施。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檢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等的考生,取消聘用資格,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按照該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對于進入體檢程序的懷孕考生,可以在體檢時暫不進行婦科和X光等項目的檢查,也不做出體檢是否合格的結論。待考生孕期結束后進行婦科和X光等項目的檢查,完成體檢,并作出體檢是否合格的結論。體檢不合格,不予聘用。
2.考察
考察工作由旗衛健系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考察對象為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一般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經主管部門審核無誤后,報鄂托克前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是否牢記三個離不開、切實增強五個認同等政治要求,堅決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擋在門外。
對于專項招聘項目人員的崗位和對工作經歷有要求的崗位,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應深入有關單位,采取座談了解、考察公示、調閱考勤記錄等多種方式,深入了解該同志思想和工作情況。
應聘人員考察不合格,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黨組研究確定,取消其聘用資格。考察階段因個人原因放棄或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名額空缺的,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八)公示與聘用
1.公示
鄂托克前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考生的考試總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等,確定擬聘用人員,并按要求對擬聘用人員統一在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聘用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按照該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擬聘用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1)應屆畢業生未能如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
(2)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前,已被其他機關事業單位新錄(聘)用的以及錄取為全日制學生的;
(3)試用期間或期滿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
(5)本次招聘要求的其他條件未能如期取得的。
用人單位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單位應與聘用人員約定試用期。新聘用人員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聘用人員,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待遇
本次公開招聘的醫療衛生控制數管理專業技術人員一經聘用,納入控制數管理,參照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執行,繳納企業養老保險。
(十)其他要求
1.確定最低服務期限,用人單位應在聘用合同中約定5年最低服務期限,并明確違約責任和相關要求。考生須在聘用單位完成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考生單方違約的,將記入全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誠信檔案,記錄期限為一年。考生在辦理事業單位聘用手續后,出現因個人原因主動提出放棄并導致崗位空缺而無法進行遞補的,將記入全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誠信檔案。聘用手續起算日期以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印發的紅頭文件批復日期為準。
2.辦理聘用手續后,放棄或被取消聘用導致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3.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本《公告》和《崗位表》中的有關應聘要求和資格條件,對照個人情況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應聘。在此,提醒應聘人員本著對個人負責的態度,認真選擇崗位和填報信息,切勿馬虎大意、弄虛作假、隱瞞情況,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4.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對記入誠信檔案庫的考生,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5.在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應保持報名時所填寫的通訊方式暢通,便于招聘單位及時通知遞補等相關事宜。因報名時填報的通訊方式不暢,導致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6.本次招聘筆試、面試均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無關,提醒廣大考生要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7.本次公開招聘公告中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鄂托克前旗門戶網站發布相關公告,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
8.本《公告》中所稱以上以下,除有特別標明外均含本級、本數。
四、咨詢電話
鄂托克前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477-7624820;
鄂托克前旗衛生健康委員會0477-7620192。
咨詢時間:8:30至12:00;14:30至17:00(請于報名期間的工作時間撥打)。
本公告由鄂托克前旗衛生健康系統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鄂托克前旗衛生健康系統公開招聘
專業技術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