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青島市轉業軍官安置統一考試將于2025年8月16日(周六)上午9:00-11:30舉行。為確保考試工作安全、順利,現將有關事項提示如下:
一、入場時間及所需證件
8月16日上午7:45開始從考點西門入場。入場時需核查:準考證、軍官證(缺一不可),請提前做好準備。
二、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須于8月13日10:00至16日9:00登陸報名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開始考試30分鐘后,不得入場;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三)應試人員應嚴格按照規定攜帶工具,開考后應試人員不得傳遞任何物品。嚴禁將各種電子、通信、計算、存儲或其它設備帶至座位。已帶入考場的要按監考人員的要求切斷電源并放在指定位置。
(四)試卷發放后,應試人員首先必須在規定的位置上準確填寫(填涂)本人姓名、準考證號等有關信息,不得做其他標記。
(五)客觀題一律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主觀題一律用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在答題卡指定位置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六)應試人員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禁止吸煙,嚴禁交頭接耳,不得窺視他人試卷、答題卡及其它答題材料,或為他人窺視提供便利。
(七)應試人員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如果遇試卷分發錯誤,頁碼序號不對,字跡模糊或答題卡有折皺,污點等問題,應舉手詢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接受監考人員的監督和檢查。
(八)考試結束鈴響,應試人員應立即停止答題,并將試卷、答題卡分別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經監考人員清點允許后,方可離開考場。不得將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帶出考場。
(九)考試開始時間、結束時間以考試鈴聲指令為準,個人計時工具及考場內鐘表時間僅作參考。
(十)違紀違規者按《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見附件)有關規定處理。
(十一)校園內不能停車,建議選擇公共交通前往。
附件: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
青島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2025年8月14日
附件
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
第一條 應試人員要嚴格遵守黨、國家和軍隊的有關紀律規定,自覺維護考場秩序,樹立轉業軍官的良好形象。
第二條 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其當次考試成績,并將情況通報部隊:
(一)將規定以外的物品帶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經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未在指定座位參加考試,或未經工作人員允許擅自離開座位或者考場,經提醒仍不改正的;
(三)經提醒仍不按規定填寫(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未用規定的紙、筆作答,或者試卷前后作答筆跡不一致的;
(五)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或者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的;
(六)在試卷、答題紙、答題卡規定以外位置標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標記的;
(七)在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的,或者在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
(八)其他違紀違規行為。
第三條 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其當次考試成績,將情況通報部隊,并禁止其參加以后的安置考試:
(一)抄襲、協助抄襲的;
(二)持偽造證件參加考試的;
(三)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的;
(四)經查實認定為串通作弊或有組織作弊的;
(五)由他人替考或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的;
(六)故意擾亂考點、考場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的;
(七)拒絕、妨礙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的;
(八)威脅、侮辱、誹謗、誣陷工作人員或者其他應試人員的;
(九)其他嚴重違紀違規行為。
第四條 在閱卷過程中發現應試人員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經閱卷專家組確認的,取消其當次考試成績,將情況通報部隊,并禁止其參加以后的安置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