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實際工作需要,依據《遼寧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經遼陽市人民政府批準,遼陽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輔警共452名。具體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見《遼陽市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附件)。
二、報考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憲法和法律;
3.年滿十八周歲,具有良好的品行;
4.應聘人員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9年10月21日(含)以后出生﹞。其中,報考巡特警支隊特種車輛勤務崗(崗位代碼250302)的應聘人員,年齡放寬至40周歲﹝1984年10月21日(含)以后出生﹞;
5.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遼陽市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附件)。其中,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及報考留置看護支隊留置看護崗(二十六)(崗位代碼250126)、巡特警支隊特種車輛勤務崗(崗位代碼250302)的應聘人員學歷放寬至高中。應聘人員學歷證書及畢業證取得時間截止2025年10月21日(含)之前;
6.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無紋身;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違法犯罪被立案調查、偵查、審查起訴或者審判尚未結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處罰的;
3.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4.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5.從事輔警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6.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8.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9.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10.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11.國家和遼寧省規定的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待遇保障
本次招聘的輔警為非人民警察和非事業編制人員身份,按照《遼寧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薪酬管理辦法(試行)》《遼陽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薪酬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等相關規定,試用期為6個月,期間工資標準為2722元/月(含“五險一金”個人承擔部分),試用期滿后,按照《遼陽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層級化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評定層級,發放對應層級工資,根據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結果發放考核工資。
(十三)聘用
對符合聘用條件的應聘人員,公安機關按照招聘崗位與其簽訂《遼寧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勞動合同》,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3年,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結束前,公安機關對新聘用的輔警組織崗前培訓,培訓結果與試用期考核掛鉤,對試用期間考核不合格的、不適應崗位工作要求的、不服從工作安排的,解除勞動合同。正式聘用后,所有招聘人員應服從組織安排及崗位調劑,被聘用人員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由市公安局統籌使用,可用于支援市本級及各縣(市)區警力不足相關工作任務。
被聘用人員應自行解除與原工作單位人事勞動關系,出現問題后果自負,與公安機關無關。
五、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招聘遵循“公平、公開、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招聘管理相關規定,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
(二)應聘人員應確保報考信息真實、準確。如發現有隱瞞真實信息、弄虛作假、考試作弊、擾亂考試秩序等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參照有關辦法予以相應處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對招聘期間以任何形式進行虛假宣傳、招搖撞騙的個人和組織,一經發現由有關部門依法依規給予處理。
六、注意事項
(一)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在遼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發布,筆試及專業科目測試、資格審查(復審)、心理素質測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等時間、地點、組織方式等,請應聘人員密切關注相關信息。
(二)應聘人員在報名、筆試及專業科目測試、資格審查(復審)、心理素質測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招考單位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
(三)公安民警和職工的配偶、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除另有規定的以外,原則上不得報考該民警、職工所在單位、部門,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關系的崗位。
咨詢電話:0419-3958090
咨詢時段: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
遼陽市公安局
遼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