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教育人才隊伍建設,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優化人員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蘇人社函[2024]467號)等文件精神,決定招聘優秀青年人才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條件等詳見《江蘇省鹽城市鹽都區2026年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優秀青年人才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養;
(三)高校畢業生,取得高校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招聘對象中的“2026年畢業生”,指在2026年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報名時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6年8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須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學位)證書認證的人員,如報名時無工作單位,可應聘面向2026年畢業生崗位。聘用后有關事項按國家規定辦理。
“三支一扶”計劃、農村教師特崗計劃、“西部計劃”“鄉村振興計劃”(含原“蘇北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可應聘面向2026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6年畢業生崗位。
(四)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五)持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具體要求見《崗位表》中“其他資格條件”;
(六)博士研究生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含35周歲,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一般不超過30周歲(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本次公開招聘沒有戶籍限制;
(八)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6屆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2026年8月31日(含)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經公開招聘被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聘用且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4.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不得報考;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到有關崗位工作的人員,不能應聘相應崗位。不得報名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分上海、南京兩個場次進行。招聘崗位和人數隨招聘進程動態調整。第一場次已完成招聘計劃的崗位,招聘工作自然結束。第一場次未完成招聘計劃的崗位,第二場次繼續招聘剩余空缺崗位。
(一)信息發布
本次招聘在鹽城市鹽都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yandu.gov.cn/)發布相關信息。
(二)報名與現場確認
本次招聘自11月下旬起分批組織實施,采用“網絡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網絡報名時間為2025年11月22日9:00—11月28日17:00,考生登錄鹽都區教育局教師招聘系統(網址://yd.zp885.top:9100/#/login),注冊后即可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成功后須于11月29日到現場確認,逾期未現場確認者視為主動放棄。考生因特殊情況未進行網絡報名的,亦可于11月29日到現場報名并確認。現場報名并確認地點:第一場次:2025年11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上海市格致初級中學(上海市黃浦區長沙路35號)。第二場次:南京師范大學(該場次的招聘崗位為第一場次未完成招聘的崗位,具體時間及崗位以鹽城市鹽都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為準)。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在現場確認時進行,審查合格人員方可參加考試。工作人員現場審核應聘人員提供的材料,對資格審查通過人員發放《面試通知單》。
1.現場資格審查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貼有照片并經本人簽字的《江蘇省鹽城市鹽都區2026年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優秀青年人才報名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按“2026年畢業生”身份報考的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須提供《“2026年畢業生”身份承諾書》(附件3),其中:畢業后從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還須提供畢業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須學校蓋章原件)和《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空白);畢業后已落實工作單位但在報名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還須提供最后一個工作單位的離職證明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等,以及個人最近半年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
(4)本科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2024、2025屆以2026年畢業生身份報考,還須提供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
(5)國(境)外畢業人員另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暫未取得的需提供入學通知證明并書面承諾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6)應聘崗位所需的教師資格證書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暫未取得的可根據崗位需求提供相應的承諾書);
(7)研究生在校期間所學課程的成績單(須加蓋教務部門公章);
報名表提供本人簽名的原件,其他材料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復印件。應聘人員在提供材料時,須簽訂承諾書,承諾提供材料真實有效且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凡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2.設招聘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本場招聘會的招聘計劃數。
(四)初試、面試及簽約
1.初試。初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應聘者須確保通訊暢通)。各崗位報名成功人數超過40人的,先進行初試;初試主要測試考生的語言表達與溝通能力、學科素養、普通話、粉筆字等,初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70分(保留2位小數,第3位四舍五入計算)。初試結束后,根據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組織成績合格者中前40名參加面試(含末位同分者)。報名成功人數小于等于40人的,考生直接參加面試。初試結果,不計入總分。
2.面試。通過資格審查(初試)的考生,帶本人身份證和《面試通知單》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面試總分100分,設60分合格線,不合格者不得入圍。體育教師崗位面試采用上微型課和體能測試方式,其他崗位面試采用上微型課方式。體育教師崗位上微型課和體能測試分值分別為70分和30分。微型課,應聘人員在學科組內按抽簽順序進行備課、上課,備課30分鐘,面試10分鐘,主要考查應聘者的教育教學水平、組織協調能力、個性心理、儀表舉止等綜合素質和語言表達、板書等教學基本功。體育教師崗位若面試成績相同,以微型課成績高者優先,若微型課成績仍相同,由招聘單位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其他崗位若面試成績相同,由招聘單位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
3.簽約。面試結束后,根據面試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簽訂初步協議人員,簽訂初步協議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應聘者須確保通訊暢通)。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應聘資格,體檢合格者由招聘單位組織考察。考察參照江蘇省考錄公務員考察標準執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法治意識、道德品質、心理素質、現實表現等。體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應聘資格,簽訂的初步協議失效。
(六)公示、辦理聘用手續
1.招聘部門(單位)根據面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綜合考慮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2.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同分取舍辦法同前),并將有關情況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聘用備案后不再遞補。
3.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公告發布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部門(單位)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部門(單位)的資格。
4.公示無異議人員應及時向鹽城市鹽都區教育局組織人事科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原件,以便辦理有關聘用手續,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對證件不全、手續不完備、檔案未轉入、提供虛假證件材料或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不予辦理聘用手續。
5.招聘部門(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向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辦理相關手續后,按規定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約定試用期。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6.聘用人員均列入全額事業編制,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予以定職定級。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聘用人員正式任職后,符合鹽都區“名校優生”申請條件的,可享受同等待遇。
四、聯系方式
鹽城市鹽都區教育局負責接受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咨詢電話:0515-88626866、88426227。
五、招聘工作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標準和程序,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
監督電話:0515-88425006(鹽城市鹽都區紀委監委第二派駐紀檢監察組)
附件:1.
2.
3.
中共鹽城市鹽都區委組織部
鹽城市鹽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鹽城市鹽都區教育局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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