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促進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精神,嘉興市教育局直屬部分學校決定面向普通高校優秀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和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推出崗位類型21個,計劃招聘教師49名。具體的招聘崗位、人數和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202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的歸國留學人員視同。 (二)2024屆、2025屆在國家就業政策規定的擇業期內(自2024年7月起算)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無單位社保繳費記錄,人事檔案仍保留在畢業學校或各級人才中心、就業指導中心、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視同2026年應屆畢業生。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遵紀守法,身心健康,有志于嘉興教育事業。
(三)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應聘人員為2026年普通高校本科應屆畢業生的(含視同),可出具由所在學校核發的師范類畢業生證明(具體見附件3)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需在有效期內),但須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以碩(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報考的,教師資格可適當放寬,確定為聘用人員的,必須在正式報到后1年內取得。上述人員不能按時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崗位所需學歷學位及對應的專業等要求。
1.202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學歷學位證書須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招聘崗位學歷/學位要求為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及以上的,其前一階段學歷所學專業須與研究生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不作該要求:
①浙江省高素質復合型碩士層次高中教師培養試點(簡稱復碩培養試點)畢業生。 ②一流大學建設高校畢業生及當年度QS世界大學排名前300名高校畢業生(本科或研究生畢業院校)。 ③具有一流學科建設高校本科/學士畢業證書的師范類畢業生。 ④研究生(或本科)期間獲得過校級二等獎學金及以上、校級三等獎學金兩次及以上,浙江省師范院校師范生教學技能競賽二等獎及以上或校級及以上優秀畢業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黨、團)干部等榮譽稱號。
⑤國家優秀中小學教師培養計劃(簡稱國優計劃)畢業生,可根據已取得的中小學教師資格任教學科報考相同相近招聘崗位。
(五)年齡在38周歲及以下(1986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以此類推);博士研究生可放寬至45周歲及以下。
(六)有下列情形的,不具備報考資格: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曾被開除公職的或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黨紀、政紀處分且2025年11月19日未滿處分期限(影響期限)的。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6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4.嘉興市直公辦學校在編在職教師和已被嘉興市直公辦學校公開招聘擬錄取的應聘人員。
5.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構成回避關系的。
6.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用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本次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考統一招聘、自主擇崗崗位的,在報名環節不填寫報考單位,考生入圍體檢并合格后再擇崗確定報考單位。
1.網絡報名
(1)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9日17:00前,應聘人員通過手機掃碼登錄2026年嘉興市教育局直屬部分學校(單位)公開招聘普通高校優秀應屆畢業生網報平臺填報個人正確報名信息后,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僅注冊不報崗位或未完成報名流程的,視為無效報名。逾期系統關閉,不再受理報名。
(2)報名材料: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應上傳以下報名材料掃描件或照片作為附件:
①報名表(見附件2,須由本人承諾簽名)。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聘人員為研究生學歷的需同時提供其前一階段學歷所學專業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202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校出具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網簽學校憑網頁截圖),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等。同期畢業的留學人員提供所在學校的注冊證明或學期成績等其他相關佐證材料及中文翻譯件。
④2024年、2025年未就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另外需要提供擇業期考生承諾書(見附件4)。
⑤相關必備的職業資格證書、榮譽證書、獲獎證書等。
2.材料真實性要求
應聘人員應對自己所報崗位及填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負責。如因選報崗位不當或所填寫內容不真實、不全面等影響本人報名審核結果的,由應聘人員負責。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等,騙取考試資格或惡意注冊報名的,取消招聘報名資格并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二)資格初審
1.報名結束后,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和要求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招聘崗位所需專業要求參考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發布的專業目錄設置和審查認定,對于考生所學專業未列入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目錄的,由招聘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按專業所學課程、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原則審查。考生所學專業以畢業證書載明的專業為準。
2.資格初審結果在網報平臺、嘉興教育網上公布。招聘人數為3人及以下的,按1:3比例開考;招聘人數為3人以上的,按1:2比例開考。同一崗位通過資格初審人數低于招聘計劃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3.因材料不齊或條件不符而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或因招聘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而取消的,報考人員可在公布通過資格初審名單后24小時內,改報符合條件的崗位或補齊材料報原來的崗位。逾期未改報或未補齊材料的,視作放棄報名。未取消招聘計劃的資格初審通過人員不得改報其他崗位。
(三)考試與資格復審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一般采用先筆試、技能測試(部分崗位)、后面試的現場考試方式(具體見附件1)。應聘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的,視作放棄。
1.筆試
(1)時間地點:資格初審合格者參加筆試,暫定于2025年11月22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地點在嘉興教育網另行通知。
(2)形式內容:筆試形式為閉卷,主要測試與招聘崗位相關的學科專業知識和綜合應用能力。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筆試成績不合格的不能進入下一輪考核環節。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入圍下一輪考核人員名單。
(3)筆試成績和入圍下一輪考核環節人員名單等有關事項在嘉興教育網公布。
(4)對于學歷/學位要求為研究生/碩士及以上的招聘崗位,若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免筆試環節:
①有技能測試的崗位:招聘人數為1人時,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不超過招聘計劃的1:10(含1:10)的;或招聘人數為2人及以上,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不超過招聘計劃的1:5(含1:5)的。
②無技能測試的崗位:招聘人數為1人時,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不超過招聘計劃的1:6(含1:6)的;或招聘人數為2人及以上時,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不超過招聘計劃的1:3(含1:3)時。
2.技能測試
(1)考核對象
①免筆試直接進入技能測試的人員。
②經筆試考核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確定入圍人員(其中,招聘人數為1人的,按1:10確定,招聘人數為2人及以上的,按1:5確定)。按規定比例,最后一名入圍成績并列的同時入圍;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2)時間地點
暫定2025年11月23日(星期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應聘者請留意查看嘉興教育網的發布信息。
(3)形式內容
主要測試與招聘崗位相關的專業技能知識和綜合應用能力。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技能測試成績不合格的不能進入面試環節。未按時參加技能測試的,視作放棄考試。
3.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對象
入圍面試人員參加現場資格復審,具體人員如下:
①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人員。
②無技能測試的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確定入圍人員(其中,招聘人數為1人的,按1:6確定,招聘人數為2人及以上的,按1:3確定)。按規定比例,最后一名入圍成績并列的同時入圍;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③有技能測試的崗位,按照筆試成績40%+技能測試成績60%計算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確定入圍人員(其中,招聘人數為1人的,按1:6確定,招聘人數為2人及以上的,按1:3確定)。按規定比例,最后1名成績并列的同時入圍;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2)資格復審材料
資格復審對象須按要求攜帶報名材料(原件與復印件各一套,其中報名表需A4紙正反面打印并本人承諾簽名)參加資格復審。
(3)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暫定2025年11月24日(星期一)。具體時間、地點在嘉興教育網另行通知。
在資格復審前,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將按該崗位入圍面試計分辦法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4.面試
(1)面試對象
經前期考核入圍面試環節且資格復審通過的人員。
(2)面試形式
根據招聘崗位性質,面試主要采用試講或綜合面試形式(見附件1)進行。
①采用綜合面試形式,主要考核應聘者的專業知識水平、口頭表達能力及現場應變能力等基本素質。面試時間15分鐘。
②采用試講形式(含提問),主要測試教學設計能力、掌握教學內容能力、教學組織能力、教學效果以及現場應變能力等基本素質。面試時間20分鐘(其中提問5分鐘),面試前備課60分鐘。
(3)面試時間地點
暫定2025年11月24日(星期一),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應聘者請留意查看嘉興教育網的發布信息。應聘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考試。
(4)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75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人選。面試成績和入圍體檢環節人員名單等有關事項在嘉興教育網公布。
(四)體檢、考察
1.面試結束后,根據招聘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名單。體檢合格后確定為考察對象。
(1)無技能測試的,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免筆試的,按照面試成績確定)。
(2)有技能測試的,總成績=筆試成績30%+技能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免筆試的,按技能測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確定)。
(3)若總成績相同,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位次;若仍相同,則另行安排專業測試確定位次。
2.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文件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對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實情造成結果失真的人選,取消相應資格。
3.考察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主要對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資格條件的復核和德、能、勤、績、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考察。
4.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五)擇崗
對于統一招聘、自主擇崗的崗位,體檢合格后進行擇崗。報考崗位屬于一個用人單位的,相應的用人單位即擬聘用單位,無需擇崗。報考崗位屬于多個用人單位的,由擬聘用對象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選擇報考單位(限報一個)。現場擇崗時間、地點等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規定參加擇崗的,視為放棄。
(六)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嘉興教育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體檢、擇崗、考察環節出現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而產生的空缺名額,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綜合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試成績、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筆試成績、技能測試成績、面試成績不合格人員不予遞補。同一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安排遞補。
(七)聘用
1.擬聘用人員原則上統一在2026年8月份辦理報到和聘用手續。不能按時取得或未取得招聘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的(留學人員須按時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視作放棄,取消聘用資格。
2.擬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按照《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有關精神執行。招聘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嘉興市教育局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嘉興市紀委市監委駐嘉興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二)本次招聘設最低服務年限,服務年限5年。服務期限自聘用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
(三)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無論在哪個環節發現應聘人員與招聘崗位條件不符的,均取消報考資格。
(四)符合嘉興市人才引進條件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后,可享受相應的購房補貼等政策,具體根據有關規定執行。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嘉興市教育局依據有關規定執行。與本次公開招聘相關的后續事宜將刊登于嘉興教育網(網址:www.jxedu.net.cn),屆時應聘人員可到網上查詢。
(六)對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市教育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七)應聘人員可于非法定節假日的每周一至周五8:30-11:00或14:00-16:30電話咨詢招聘單位或市教育局。
咨詢電話:0573-82061800(嘉興市第三中學)
0573-82866002(嘉興市第四高級中學)
0573-82868586(嘉興市第五高級中學)
0573-82866186(嘉興技師學院)
0573-83378119(嘉興市建筑工業學校)
0573-82117144(嘉興市特殊教育學校)
0573-83850525(市教育局教師工作處)
監督電話:0573-82511019(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
0573-83850510(市教育局機關紀委)
嘉興市教育局
2025年11月11日